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户严把进货关,要求在购进食品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合格证明文件,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查经营许可资质情况,包括是否超范围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确保食品进货安全。
突出监管重点。以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突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景区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围绕群众节日大宗消费食品、节日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实施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销售过期食品、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无中文标签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五无”食品等,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截至目前,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农贸市场、集贸市场24家次,大中型商超35家次,食品店203家次,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者20余家次。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