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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某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泄愤的微信,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7-10-08 18:49:37
核心提示:  近期,莱山公安民警加大对辖区寄递物流业、代收点的检查力度,多次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要求寄递物流从
  近期,莱山公安民警加大对辖区寄递物流业、代收点的检查力度,多次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要求寄递物流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实名制登记”、“开箱验视”等规定执行,但有些经营业主却对此不理解。

10月4日中秋节当日,莱山公安分局初家派出所民警到远陵夼村某洗衣店快递代收点开展治安检查,但是初某军对民警的检查行为内心反感,感觉公安机关是故意给自己“找麻烦”、“添乱”,虽然当时没表现出来,但是一口气憋在心中。晚上8:33初某军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了一条微信发泄心中对民警的私愤。

10月5日上午,初家派出所暗访组民警再次到该代收点检查整改情况,初某军虽然表面配合检查但心中怨气更甚,上午11:58再次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泄愤的微信。

两条微信均为侮辱警察的词汇,初某军朋友圈通讯录有507个好友均可见,甚至有好友评论、点赞,影响非常恶劣。初某军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朋友圈“随便说两句”,竟会招来牢狱之灾。10月7日,初某军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因辱警而被处罚的案例并不少见

1

江苏某县法院书记员不满交警执法,在微信圈公然辱骂交警被查处。

2017年2月2日,江苏某地法院书记员陈某驾驶汽车在城区某超市门口的马路上违章停车,被当地交警中队民警贴上“违章处罚告知单”后,心生不满,遂使用微信在其朋友圈发布文字对公安民警公然侮辱,从他的文字中根本看不出有一点法院工作人员的素质,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及时依法将其查处。

陈某为泄愤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民警的文字,其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已经构成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应当依法予以处罚。考虑到王某到案后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认错态度诚恳,并主动在其朋友圈发布文字向执勤交警道歉,及时消除影响,依法决定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

吉林临市一醉汉酒后滋事辱骂执法民警,被拘留7日。

2017年2月6日,吉林临江市一名醉酒男子乘坐出租车,赖在出租车上不肯下车,司机遂将该醉酒男子拉至派出所门口,希望民警予以帮助。民警对该男子进行询问,并表示会将其安全送到家,请其下车,但该人情绪激动,对民警进行辱骂,拒不配合民警执行职务,进入派出所后依然不断辱骂、推搡民警,并质问民警“我就辱骂警察了怎么地!”,事发过程中民警一直保持高度克制,因当事人属于醉酒状态,出于对其自身安全考虑,民警联系到其家属将其带回。

经查,该醉酒男子系白山市居民潘某,案件属实,违法嫌疑人潘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临江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违法嫌疑人潘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3

浙江台州一男子辱骂法警被拘留。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法院对利用微信朋友圈谩骂、侮辱执行干警的当事人孙某决定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孙某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该案标的金额22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查明两名被执行人庄某、郑某无可供执行财产,郑某“失联”,而庄某曾主动到法院被拘留。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庄某将自己打工收入以500—2000不定额方式缴纳至法院。2013年至今,庄某已向孙某履行执行款47500元。

孙某则认为,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没把钱回来,执行不到位就是经办人的问题,不履行职责。于是,为了发泄内心的不满,孙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公开使用“王八蛋”、“狗屎不是”、“一年也要不来钱”等贬损性语言,对执行干警进行言语侮辱。

调查取证中,孙某承认自己的行为,但拒不悔改道歉,其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遂决定对孙某司法拘留15日。

公然侮公然侮辱警察,法律怎么说?辱警察,法律怎

公然辱骂警察,法律怎么说?

《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同时,公安部近日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加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意见稿提出,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在法律层面对于警察等执法人员的正当执法给予了充分的保护,同时,也意味着对于扰乱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甚至进行侮辱、攻击等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公安提醒

请广大网友理性发言,不要以为有了互联网的“虚拟保护”,就可以对正当的执法人员进行随意侮辱,任何恶意造谣、辱骂诋毁公安民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小编还想提醒

除了不能辱警外

在微信朋友圈这些都不能发!

谣言

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故意散布谣言有什么后果呢?举个例子吧,今年5月8日,网友“唐宋oO”在微博中发帖称“大理惊现惊天爆炸”,并附有一段火灾视频。随后,他还在其微信朋友圈中扩散并配上“原子弹爆炸了,吓死洒家了”等字眼。

结果,经大理警方核实,该言论系“造谣”,信息发布者卞某龙被行政拘留五日。

骂人

知道吗?如果你在微信朋友圈里骂人,那可是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

8月26日下午19时许,次某前往某百货大楼附近购物时,将车子违规停放在百货大楼停车场入口处。随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女子大队一名正在执勤的交警,对开具了《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

当次某购物完回来开车时,看到张贴在车前挡风玻璃上的告知单后,将告知单拍照发到微信朋友圈内,并在评语中写到“宇拓路上最好别出门”、“该死的女子大队”等辱骂言辞……

结果,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次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不能发以上内容

小编还要提醒大家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以下这些东西也最好别发!

身份信息

假期外出时,日程安排、行踪等信息不要泄露,不然容易让他人钻了家中无人的空子行窃。外出期间,能够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的车票、护照、飞机票等,尽量不要“晒”。

具体位置

微信上的“所在位置”功能,可以跟朋友分享你在哪儿,但如果你旅游的话,也等于告诉别有用心者、小偷“这人不在家”,为他们创造了条件。

孩子照片烟台信息港www.yantai666.com媒体报道

家长晒孩子照片时需留个心眼,最好不要将孩子的姓名、固定行程、就读幼儿园等信息发布在网上;或者限制一下分享范围,以分组的形式只分享给亲人看。

除了孩子的照片,全家福也尽量少发布在朋友圈上。一旦泄露家庭成员信息,容易给不法人员创造行骗、行窃的机会。尤其是老人、小孩的信息,更要注意保护。

还有一些小方法,也能尽可能为你营造一个安全的“朋友圈”:

1.关闭“附近的人”的功能,让别人难以定位你的位置信息;

2.关闭“通过QQ号、手机号搜索到我”的功能,慎加陌生人,加好友最好面对面;

3.关闭“隐私”中的“允许陌生人查看十张照片”功能,不给陌生人偷窥自己信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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